聲級計是根據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按照一定的頻率計權和時間計權測量聲壓級的儀器,適用于室內噪聲、環境保護、工業噪聲、建筑噪聲等各種噪聲的測量。
完整的檢驗一臺聲級計首先需要一套完整的聲級計檢定設備,該設備需包含校準器、實驗室標準傳聲器、聲頻信號發生器、測量放大器、低頻耦合腔、猝發音信號發生器、精密衰減器、電壓表、聲源、聲頻功率放大器、消聲箱(自由場)等;
安裝一套完整的
聲級計檢定裝置除了需要場地、設備、技術,如果配備齊全還需一筆不小的開支;對于很多計量單位來說,需要檢定的儀器并不多,標準裝置還要每年送檢,所以建立整套聲學檢定裝置性價比不高,這就導致一些計量單位沒有建立聲級計檢定裝置,所以無法出具聲級計檢定證書。下面我們就來談談如何通過證書判定聲級計是否合格。
1、聲級計只出具校準證書是否有用?
聲級計只出具校準證書一般情況下是無效的,因為校準證書只出具基礎數據報告,而且出具的報告不能涵蓋所有的必檢項目,所以就無法根據校準報告的數據判斷儀器準確度等級乃至無法判斷聲級計是否合格。在不明確聲級計準確度等級是否合格的情況下,隨意使用聲級計的風險就很高。只有出具檢定證書并得出合格結論及準確度等級的聲級計,才能正常使用。
聲級計是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如果檢定機構只出具校準證書或檢測報告,則表明聲級計性能指標達不到GB/T3785.1-2010(IEC61672-1:2013)的要求,按照檢定規程JJG188-2017檢定不合格。
還有一種情況是聲級計本身是合格的,但如果計量單位沒有檢定資質或檢測設備不全,就只能出具校準證書,這類的聲級計在環境監測等場所是不能使用的,所以一定要將聲級計送到有檢定資質的計量單位檢定。
2、聲級計的檢定項目是否可以自由選取?
不可以,聲級計常規檢定項目有10項(聲級計指示聲級調整、頻率計權、級線性、時間計權F和S、自生噪聲、猝發音響應、重復猝發音、峰值C聲級、過載指示),全部滿足要求后方可出具檢定證書。很多沒有獲得型式批準證書(CPA)的聲級計,只有2~5項能滿足要求,其他的功能要么沒有,要么不能滿足標準。這個時候,計量單位通常只給出檢驗合格的項目,也只能出具聲級計校準證書。
3、采用國際標準的聲級計是否更好?
聲級計國家標準為GB/T3785.1-2010,等同采用國際標準IEC61672-1:2002(同IEC61672-1:2013技術指標一致)。雖然字面上聲級計的國家標準是推薦標準,但由于聲級計是由國家監管的計量器具,要生產必須先獲得型式批準證書CPA。目前聲級計的型式批準*采用IEC61672-1:2013的標準,所以聲級計的國家標準(等同國際標準)其實是強制執行的。
4、聲級計的性能指標、準確度等級等,企業是否可以隨便寫?
聲級計是由國家監管生產的計量器具,其重要的性能指標、準確度等級是由型式批準證書給出,不是企業自己隨便寫的。同時,企業的產品說明書中必須給出型式批準證書。
也有很多不滿足標準的聲級計,冒充進口或其他儀器,甚至連準確度等級都不能給出,這種產品只能出具校準證書。使用這種產品時,使用方也存在很大的風險,所以請慎用。